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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商品房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2021年10月29日15:0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买了商品房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一、买了商品房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能,只要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宅基地申请的规定:
 
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宅基地可以抵押吗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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