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有哪些,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立遗嘱人指定的人;继承人推选的遗产管理人;全体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
发生纠纷时可以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