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期未偿还,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则是连带保证。所以说,当借款人于借款期限到期时不按时偿还借款的,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还需要看保证方式。
1.如果是一般保证的,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具体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但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那么保证人则需要替债务人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