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是什么,如何行使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行使付款请求而被拒绝或期前不能获得承兑或有其他法定事由而使付款请求权出现障碍时,请求具有担保付款义务的票据债务人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款项的权利。
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后才能行使。
2、商业承兑汇票被拒绝承兑或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3、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