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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是什么

2021年11月10日13:5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2、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3、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
 
《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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