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批捕决定不服的怎么处理,不认罪能批捕吗?
烟台律师解答:
当事人对批捕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案子是否能够批捕,主要看整体证据是否充足,只要整体证据充足,即使您朋友不承认也可以批准逮捕;反之,如果整体证据不足,就算您朋友承认,检察院也不可能批准对您朋友的逮捕。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办理案件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对该机关作出的处理不服,或者该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办理案件的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