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自由转让新规则
大连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该条确定的抵押物可自由转让之原则,是对《物权法》第191条“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原则的根本改变。抵押物转让制度的根本变化,同时涉及债权人(抵押权人)的债权安全、抵押人融资与转让资产便利性、买受人购买资产的交易安全等多重利益。
抵押物自由转让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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