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加名,离婚时候算共同财产吗?
高唐县律师解答:
婚后男方将婚前房屋变更登记为男女双方共有的,视为男方对于女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如果婚后男方未将房屋变更登记为男女双管共有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享有分割请求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