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能否约定试用期?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该案例中,超市与劳动者约定两个星期的试用期违反了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和就业形式,它的出现体现了我国用工形式的日益多样化。
1、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通过口头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