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退房条件有哪些

2021年11月23日15:0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律规定退房条件有哪些?

 
法律规定退房条件:
 
(一)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一房两卖;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四)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
 
(五)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事实;
 
(六)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七)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八)迟延交付房屋超过法定期限;
 
(九)迟延办理房产证超过法定期限;
 
(十)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十一)所售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十二)房屋的产权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公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房产纠纷案例知识排行榜
房产纠纷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