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本案中,小山的母亲阿英从小由张女士抚养,虽是张女士的继女,但已与她形成了扶养关系。因此,小山可以代位继承其母阿英有权继承的份额。
小山代位继承,只能继承其母亲可以继承的份额。
继子女的孩子享有代位继承权,要根据继子女本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来确定。如形成扶养关系,则继子女的亲生子享有代位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