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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有哪些原因

2021年11月29日16:1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公司破产有哪些原因

 
中山律师解答: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4、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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