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2021年11月30日15:4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医疗事故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烟台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的认定条件有: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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