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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类型有哪些

2021年12月01日10:31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上市公司类型有哪些

高唐县律师点评:

上市公司类型分为两类:股票型上市公司、债券型上市公司。

 

1、优点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靠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缓解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问题

 

2、缺点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定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定的高一点。

 

相关法规:

《证券法》第五十七条,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法帮说法:

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网友评论: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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