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期间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一、再审期间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可以。《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再审程序启动后,如果原审被告人不在押的,就可能出现原审被告人不配合,拒不到庭甚至逃匿的情况,需要强制原审被告人到庭接受审判。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11条第3款规定,“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不在押,确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并符合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司法解释的精神,对实施强制措施的权限和主体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再审原由
提起再审,有以下几点理由:
1、事实错误影响定罪量刑。
2、证据不确实充分或主要证据互相矛盾。
3、适用法律错误。
4、违反程序影响公正审判。
5、法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6、量刑明显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