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拘留多长时间

2021年12月07日15:2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不当得利纠纷拘留多长时间

 
嘉兴律师解答:
 
一、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纠纷拘留多长时间
 
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被拘留。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第三人的不当得利返还义务
 
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因为第三人所受利益,是由于不当得利受领人的让与行为,第三人受有利益有法律上根据,与受损者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义务,但第三人无偿取得利益,相对于受损者的受有损失,显失公平,故惟有赋予第三人返还的义务才能实现对受损者的保护。
 
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为:
 
1、受领人为无偿让与;
 
2、受领物为受领人应返还的物,不限于原物,原物孳息、代偿物亦包括在内,如受领人将原物与他人交换的物赠与第三人,受损者对于第三人在原物价格限度内有返还赠与物的请求权;
 
3、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是以受领人的返还义务被免除为前提的,如果受领人仍有返还义务,第三人则无须承担此义务。如受领人为恶意受领人时,由于其返还义务并不因受领利益不存在而免除,第三人无须负返还义务,但受领人无资力或死亡的,第三人仍须负返还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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