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验收属于合同履行吗

2021年12月07日16:2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货物验收属于合同履行吗

 
 
一、货物验收属于合同履行吗
 
如果买卖合同中有约定货物验收条款的,买受人按合同约定验收货物,就是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二十四条【向第三人履行情形下的检验标准】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以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为准。
 
二、买卖合同货物收货后发现不合格,可以退货吗
 
交易中商品货物不合格,可以退货,并且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责任
 
在实际主张的时候,又具体分为两种情形来主张:
 
1、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来主张。
 
有些买卖合同在拟定的时候,就把货物的质量问题考虑了进去,约定了质量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出现了货物不合格的违约责任等。所以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后续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出现这种货不对板情况的,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来承担就可以。
 
2、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这个时候,买方仍然可以主张对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譬如买方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如果卖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买方可以以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和退货退款,同时还可以主张实际的违约损害赔偿。
 
在通过起诉维权的时候要注意几个问题:
 
1、选择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确定起诉法院的几个方法:
 
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的,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其中:
 
(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民事起诉状:要明确主张对方货物不合格,残次品等,主张解除合同和违约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相关证据:所签订的合同;收到货物后,质量的鉴定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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