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财产处理是怎样的
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方法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4、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5、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