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 >

有转账凭证,能证明借款成立吗?

2021年12月29日11:33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有转账凭证,能证明借款成立吗?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没有上述证据,有转账记录能证明双方之间有民间借贷的“合意”吗?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基本案情

王某和吴某是朋友关系,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10月10日,王某通过微信分五次共向吴某转账80000元。2021年7月21日,王某以其借给吴某80000元,吴某分文未还为由,起诉至肥东县法院要求吴某归还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庭审中,王某提交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其借给吴某80000元的事实,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该证人对王某和吴某之间的借款事实表示完全清楚,且吴某曾书写了案涉80000元借款的借条后以盖章为由收回未再给王某。吴某对上述证据均不予认可。证人则在庭审中反映其对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并非都明确知晓。吴某则提交承包经营协议、发货收货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承包经营关系,案涉80000元是王某欠吴某的货款。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判定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最重要的是审查双方之间有无借贷的合意。该案中,王某主张案涉转款80000元系其向吴某出借款项,但王某未能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用以证明款项性质,现其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吴某抗辩转账为货款且已提供承包经营协议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其他经济往来,王某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就此案现有证据来看,王某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实其就案涉80000元转款存在借贷的意思表示,其出具的情况说明中亦认可双方早在2019年就相识,打交道比较多,因此双方之间的转账不能排除系其他经济往来的可能,王某主张本案为借款举证不能,应当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故肥东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王某不服,上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是判断借贷关系是否存在的重要证据,也是当事人借贷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同时,出借人完成了转款行为或完成现金给付行为,才能产生民间借贷的法律效果。

而无债权凭证仅有款项交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汇款单等),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无法说明给付款项的行为是基于何种法律关系,买卖、赠与、投资等行为同样会产生给付款项的效果。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提供了款项交付凭证即可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借贷合意。

综上所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肥东法院

  相关阅读:

  原告范先锋与被告蓝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博白县人民法院 案号:(2020)桂0923民初353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裁判日期:2020-04-29 审理经过 原告范先锋与被告蓝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4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更多]

  张某某与淄博沂河源生产资料连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案

  张维水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归还借款221000元并支付起诉日前的利息42542.50元(起诉日之后的利息自起诉日始以221000元为基数,按月息7厘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2年至2014年,被告先后向原告借款五次计款……[更多]

  辽宁百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影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案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辽宁百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戚文腾,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赵影。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沈阳市久利……[更多]

  原告林某与被告罗某、纪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09年8月1日,被告罗某(现役军人)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原告林某借款人民币400000元,并出具一张借据写明:兹向林某借现金400000元,期限两个月,月利率30‰,被告纪某作为借款担保人在借据上签名。被告罗某借款后,未按约定向原告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更多]

  李伟波律师—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刘x 与双鸭山市 xx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市 xx 新能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 : (2015)保民一初字第6号 案 由 : 民间借贷纠纷 裁判 日期: 2015年04月03日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农民人身损害误工费怎么赔偿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债务知识排行榜
债务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