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借款聊天记录 属于书面借款合同吗?
借钱的时候
借款人通常态度诚恳
信誓旦旦如期还款
可是……
借完钱后却不知去处
出借人只能唱《你的背包》
“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那么问题来了
微信借款聊天记录
是否属于书面借款合同呢?
马小哈老乡通过微信向马小哈
借了5000块钱
并约定半年后还钱
但半年后,老乡却拒绝还钱
说微信聊天记录不是借条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因此
马小哈与老乡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
视为双方之间成立了书面借款合同
老乡必须按期还钱
在此,鹏法君温馨提醒
涉及金钱往来时
使用微信注意保存
完整的微信聊天原始记录
不要随意删减
转账时应注明款项用途
切勿图一时方便
造成日后维权的困难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