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的代书遗嘱有效吗?央视《民法典进行时》聚焦湖南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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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一周年的日子,一年来,民法典如何维护人一生中各个阶段的权利?如何回应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如何深刻影响了你我的生活?相信下面这部纪录片《民法典进行时》,能够给你答案。
25年前的遗嘱,可能无效?
79岁的李晓初2021年打了一场官司,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可能也是唯一一次打官司,起因是家里的老宅和一份25年前的遗嘱。
老宅的土地使用权归李晓初和已去世的老父亲李成西共有,土地面积共210.3平方米,其中父亲名下72平方米。李晓初有兄弟三人,大哥外出求学成才后,未尽赡养义务;二哥早夭;他因家境原因是家里唯一没好好上学的,但依然尽心赡养父母。
1996年,李成西老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明确将他名下的72平方米安置地全部指定为李晓初继承。面积听起来不算太大,但经过李家人20多年的经营,这里已成为邵东新城中心区域的一栋6层住宅加底商3个铺面。
我今年八十有六岁,虽处盛世,总觉得一天天衰老了。关于家庭产业经济问题,特说明于后。望儿孙们明白,和睦相处,遵纪守法,勤俭创业,光耀门庭……
考虑到养老问题,李晓初决定把父亲名下的产权变更到他自己名下,然而到了房管部门才发现,只出具父亲的遗嘱不行,还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承认遗嘱有效的证明才能。
万万没想到,他的几个侄子、外甥都不给他证明,还都主张遗嘱无效,理由是这是代书遗嘱,只有一个叫李心葩的单独一个人代笔并见证,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效力要求,属于瑕疵遗嘱。
李晓初不相信,只是遗嘱形式上的瑕疵,就能抹杀了多年存续的事实。他把侄子、外甥们告上法庭,请求法庭认定遗嘱有效,并判决侄子、外甥们配合他变更产权人。
法院判决
邵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依法有权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应当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李成西所立遗嘱从形式上看应为代书遗嘱,该遗嘱缺少一名见证人,从形式要件上看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遗嘱无效的情形,不必然导致遗嘱无效。而法律要求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也是为了确保立遗嘱人所立遗嘱真实有效。若仅因缺乏一见证人而推翻该遗嘱,显然有悖于继承法的立法本意,也往往会导致立遗嘱人真实意愿在死后得不到实现。为此,应当尽量探求并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就本案而言,立遗嘱人李成西代书遗嘱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体现应为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1
李成西在立遗嘱之时,意识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完全出于自愿,不受外来不正当因素干扰;
2
李成西所立遗嘱不仅涉及个人财产的分配、分配的原因,还包括今后的生、养、死、葬,遗嘱内容客观真实;
3
在代书人代书好遗嘱后,李成西本人亲自签名,表明其对遗嘱内容的重视和认可;
4
李成西立遗嘱后的行为与其遗嘱内容一致,李成西将安置地交与本案原告一并建好房屋,并至去世前一直与原告共同居住,由原告对诉争房产管业;
5
自李成西获得安置地到李成西去世乃至诉讼前,各被告对原告建房、管业、占有遗产一事并未提出异议,也未对房屋、土地权属提起纷争,明显与常理不符,也足以可见各被告对遗嘱一事早已知晓并对遗嘱内容予以认可。
综上,涉案遗嘱虽有一定的形式不足,但尚不足以影响遗嘱的效力,应认定为有效遗嘱。
最终,法院判决该土地使用权以及该建设用地地上房屋所有权归原告李晓初所有,被告5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李晓初办理上述房屋、土地的权属登记手续。一审判决后,被告没有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继承法的立法本意,就是要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之所以对代书遗嘱的形式上规定这么严格,目的就是要使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在死后能够得到真实的体现。
以人为本,是民法典很重要的一个价值导向。该裁判不仅仅尊重了被继承人的意志,也是对孝敬老人、赡养老人、尊老敬老这样一代人的行为的褒奖,弘扬了家庭美德。
来源:湖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