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是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暂时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的期限。
相关法规: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龄在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龄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对于病情时好时坏、其医疗时间可能是不连续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体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计算。”
法帮说法:
职工医疗期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满足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条件,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网友评论:
劳动者医疗期限长短主要取决与三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长短,一个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的长短,还有一个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所患疾病的严重程度。
文章来源:
如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拨打:4000 110 148或联系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