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贸大学研一学生
校内被快递货车碾轧身亡”
一事持续引发关注。
9月6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发布通报称,该学生于9月5日事发当天20时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肇事方圆通快递货车司机已被警方控制,正在调查处理中。9月7日,圆通方面向媒体表示,对于此次事件感到悲痛和自责,目前已和北京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负责小组,与加盟公司一起协助警方调查此次事件,积极配合后续的相关事宜。
学校本该是安全的学习场所,
却发生这样的飞来横祸,
扼腕痛惜之余,
各方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这些问题待厘清!
1
校园道路是否属于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结合该事件来说,在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必然属于校园内,即属于“单位管辖范围内”,因此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如果事故路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如根据车辆监控录像和门卫证言等证据显示,社会车辆可以自由通行,则该路段可能会被认定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
2
肇事方圆通快递货车司机
可能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上所述,如果认定事故路段属于“校园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则肇事方圆通快递货车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肇事司机没有逃逸,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发生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认定事故路段属于“校园管辖范围但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则肇事方圆通快递货车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肇事车辆隶属圆通快递公司,
圆通是否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