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诺两年内不停业后决定解散,是否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2022年01月13日17:18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公司承诺两年内不停业后决定解散,是否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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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观点

用人单位股东决议明确作出提前解散的决定,其以此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开信》中关于两年内不停业的承诺不足以推翻用人单位解散决定的合法性,劳动者未能提交其他证据足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情形,对其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求,不予支持。双方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基本案情】

徐某等38人因与某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下称X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三十八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6民初24246-24255、24257-24281、24287、24288、24292号一审判决:X公司应支付徐某38名员工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差额。

徐某等38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改判:X公司支付徐某等38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

二审期间,X公司提交X公司宝安分公司工商注销信息,拟证明X公司已经着手处理相关注销事务,并注销了分支机构。徐某等38人质证认为:真实性由法院来核实,但是与本案没有关联性。首先,一审法院在相关案情的第3点已经说明了X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将公司名称由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某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X公司提交的是分支机构的注销,并不是本案X公司的注销;其次,分公司的营业场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厂房31楼,与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地址及X公司的注册地址均不相同,因此该证据与本三十八案没有关联性。

裁判要点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X公司二审期间提交的证据不影响本三十八案基本事实的认定,不予采纳。

本三十八案二审争议焦点有:一、X公司是否应支付徐某等38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代通知金;二、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关于争议焦点一。X公司股东决议明确作出提前解散的决定,其以此终止与徐某等38人的劳动合同,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徐某等38人主张X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开信》中关于两年内不停业的承诺不足以推翻被上诉人X公司解散决定的合法性,徐某等38人未能提交其他证据足以证明X公司存在违法解除情形,故徐某等38人该主张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X公司与徐某等38人劳动合同终止,一审据此判令X公司支付徐某等38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于法不悖,予以维持。

鉴于徐某等38人对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数额没有异议,经核算,一审认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数额正确,予以确认。

徐某等38人主张X公司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代通知金,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符合法定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该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关于争议焦点二。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用人单位提前解散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故2008年1月1日前入职的,经济补偿金应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008年1月1日后入职的按实际工龄计算经济补偿金。一审对此认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徐某等38人主张经济补偿金均应按实际工龄计算,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案例索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11149-11158、11160-11173、11176-11189号。

来源:劳动法同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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