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兔在医院死亡,主人给差评被诉!法院怎么判?

2022年01月14日13:53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宠物兔在医院死亡,主人给差评被诉!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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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千万不要去,他家医死太多小动物了,我是超级超级后悔。”

因为心爱的宠物兔“兔兔”在某宠物医院治疗后死亡,“兔兔”的主人小雅(化名)气愤地在该宠物医院的点评页面中进行了“差评”。而她也因为自己稍显激烈的“差评”,被宠物医院告上了法庭。宠物医院以小雅名誉侵权为由,要求其登报道歉,并赔偿因其污蔑行为导致宠物医院的营业损失4万元。日前,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宠物医院的负责人告诉法官,2019年7月24日,小雅携带其宠物兔“兔兔”至医院就诊,当时“兔兔”的症状为热衰竭。医生建议对“兔兔”进行CT、B超、验血等检查,但小雅均不同意,医生只能通过最基础的降温手段即剃毛和补液处理。后“兔兔”抽搐死亡。

小雅将“兔兔”尸体带走后,未做尸检。次日开始,小雅在大众点评网上多次对宠物医院作出不实的差评,并对他人的评论逐条回复。之后,宠物医院的约诊情况受到影响,每天均有宠物兔的约诊取消,故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小雅公开登报道歉并补偿医院因其污蔑行为导致的营业损失4万元(按每日500元,计算至起诉之日)。

而小雅则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无错误,宠物医院的主张并无事实依据。该宠物医院的医生在对“兔兔”的治疗和看护上是有瑕疵的。她作为商家对消费者的评价应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且她在大众点评网上所写的是自己感受的真实表述,并无侮辱、诽谤内容,也没有对宠物恶意攻击。宠物医院对于其营业收入减少及预约减少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故不同意宠物医院的诉请。

法院审理后认为,大众点评网是为注册用户提供商户信息、消费优惠以及发布消费评价的互动平台,其为商户设置点评、问答等功能的出发点在于消费体验的沟通和聚合,消费者在接受服务、使用产品后能够自由表达消费体验,一方面可以分享消费心得、为其他消费者提供借鉴,另一方面也便于商户了解消费者的感受,促进商户提高产品及服务质量。

本案中,小雅发表的相关评论、回复主要是针对服务本身的感受,虽然她在回答他人提问时使用了“最好不要去,会看死的”“他们都是好评刷出来的”“这家千万不要去,他家医死太多小动物了,我是超级超级后悔”等言辞,但结合小雅其他评论来看,她主要是为了表达对宠物医院服务的不满,宠物医院作为经营者,对于消费者的评价具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不能因此即认定小雅侵犯了宠物医院的名誉权。

同时,法院也注意到,大众点评网亦为商家提供了回复消费者点评的功能,本案中,宠物医院亦在小雅发表的点评之下以回复形式陈述了为小雅提供服务的过程,其他消费者可以结合双方各自的陈述进行理解和判断。因此,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实小雅侵犯了宠物医院的名誉权,同时,宠物医院主张其营业收入因小雅的评论而受损,亦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对宠物医院的诉讼请求,法院均不予支持。

但是,法院也指出了,在互联网发表言论、传播信息,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和道德的规范。小雅在网络平台多次发表差评发泄对宠物的不满,影响其他消费者的客观认知亦为不妥,今后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也应有所克制。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宠物医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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