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休陪产假,公司不批要付200%工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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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观点】
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但上述法律并未规定应休未休陪产假需补偿工资,员工的该项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基本案情】
韩某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14042号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改判X公司支付其自身管理及制度原因导致韩某2017年8月28日至9月11日应休未休陪产假工资16551.72元。
二审期间,韩某提交了下列证据材料:X公司公司考勤制度,证明X公司考勤制度违法规定员工享受陪产假需要转正后,此项直接导致韩某的合法休假权被侵犯;陪产假请假单,证明X公司主观拒绝韩某请陪产假,造成韩某不能休假。
【裁判要点】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关于2017**年8月28日至9月11日应休未休陪产假工资的补偿问题。**
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但上述法律并未规定应休未休陪产假需补偿工资,韩某的该项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案例索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4413号。
来源:劳动法同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