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该如何确认事故责任
抚顺律师为您普法:HTTP://WWW.FABANG.COM/fushun/
事情是这样的
家住嘉祥某乡镇的李欢,一日下午6点,骑着电动自行车,悠哉悠哉地走在乡间小路上,在一分叉路口处,他瞧见四周无人,便打算趁此“机会”,快速骑车横穿马路。可是没想到,有此想法的不止他一个,这一个“心有灵犀”,便让他和同样骑电动自行车的张嘉来了个“亲密接触”。这一“接触”,张嘉的电动车首部撞击了李欢的电动车尾部,致张嘉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李欢一瞬间大脑空白,被现场的一片“狼藉”吓掉了“魂”,当意识恢复后,便立即拨打电话,送张嘉前往医院住院治疗,因伤情严重,张嘉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另一边
因忙着救人
现场一片混乱
等到交警来到的时候
已经“物是人非”
加之二人所在的路口为村镇一小路口
经后期调查
该路口并未安装相关监控
随后
其二人的说法可谓是大相径庭
警察
交通警察支队只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对交通事故的事实作出了认定,但并未确定责任。
为此
双方争执不下
张嘉将李欢诉至法院
要求李欢赔偿其医疗费
误工费
精神抚慰金
伤残赔偿金
后续治疗费等共计20万余元
希望在法院主持下讨回公道
以慰藉自己受伤的身心
最终判**决**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根据原被告的陈述,结合交警队出具的档案资料、现场勘验等,双方在通过马路时均未下车从人行横道推行通过,因此均有过错;在此基础上,张嘉在能够更清晰地判断前方路况及环境的情况下撞击至李欢的电动车尾部,应承担主要责任,经法院审理酌定由张嘉自行承担70%的责任,李欢承担30%的责任为宜。判决后,双方均没有上诉。
但是由于很多地区的录像监控覆盖并不全面,导致交警无法知晓很多事故发生的真相,因此无法明确划分事故责任,在这种双方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原因说法不一的情况下,交警只能出具事故证明。本案中,在交警未确定各方当事人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法院在接到诉讼后,为查清事实,调取了交通部门的档案材料、组织当事人现场勘验,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以此确定原告张嘉对该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红灯停
绿灯行
过马路
人行道”
马路上车辆来来往往
川流不息
不遵守交通规则就容易发生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
请大家切记: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来源: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阅读:
六旬老人连遭碰撞 事故责任该谁承担?
六旬老人连遭碰撞 事故责任该谁承担? 常州律师为您普法: HTTP://WWW.FABANG.COM/changzhou/ 六旬老人步行时被后方来车撞倒,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又被另一辆货车碰撞。两起碰撞仅隔十分钟,且撞伤老人的车辆驾驶员均逃逸。被撞伤的老人该找谁赔偿?两位逃……[更多]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交管部门未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各方责任的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交管部门未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各方责任的认定 成都律师为您普法: HTTP://WWW.FABANG.COM/chengdu/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交管部门未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各方责任的认定 王某诉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 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