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和交警狂飙30分钟,然后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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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今天我们就来看一起疯狂驾驶三轮车,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例。
2021年2月4日上午9点56分,海淀区联想桥,巡逻民警发现,一辆没有牌照的三轮摩托车正在路上飞驰。
李某就是这辆三轮摩托车的驾驶人。面对民警,李某丝毫没有减速,而是从民警摩托车的左侧钻了出来。一辆警车试图别停李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李某则加速从警车左侧冲了过去,警车再次上前,李某凭借三轮车车身小、转弯灵活,再次从警车后面窜了过去。
李某开着三轮车在路上左拐右闪,高速穿插,对于民警的喊话、阻拦,李某置之不理。10分钟后,民警终于拦下了李某。眼看被民警拦了下来,李某直接掉头,冲进了车流,逆行穿梭。李某越开越快,闯红灯、逆行,一口气跑了半个多小时,从海淀区中关村一直跑到了昌平区的立汤路。在昌平区立汤路,李某被民警抓获。此时,李某一改前态,哭着,不停地喊:我错了。
经鉴定:李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为燃油车,属于机动车。李某没有驾照,属无证驾驶;李某驾驶中时速曾达到90-100公里每小时。2021年3月9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李某批准逮捕。李某说,他是厨具公司的送货员,当天公司的车辆限行,他就开着这辆三轮摩托车出来送货。
李某如此疯狂的逃窜,又是为何呢?
李某说,多年前,自己曾犯抢劫罪被判服刑,出狱后一直安分守己。后来找了一份工作,在这家公司送货。案发当天,他看到巡逻民警,从心里感到害怕,下意识地转身就跑。但就是这30分钟,再次把李某送上了法庭。
李某说,30分钟逃跑中,庆幸没撞到人和车。但李某的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危害,李某当庭表示认罪。
日前,海淀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李某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冲动行驶,不顾给他人生命安全带来的后果,李某最终只能接受法律的惩罚。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