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麻抄手”,不只是老“麻”!

2022年01月18日15:4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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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商标权纠纷的案件,原告重庆御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授权享有3203773号“老麻”商标以及第15306282号“老麻抄手”商标使用权并有权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被告某某抄手店未经原告许可使用“老麻抄手”作为其店铺招牌,并在大众点评、美团平台的网络店铺上使用“老麻抄手”标识。被告辩称“老麻”系家喻户晓的区分麻辣口味的常用词汇,被告不知道“老麻”已经注册成为了商标,主张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经营中使用的上述标识中“抄手”系通用名称,其显著识别部分为“老麻”,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来源与“老麻”注册商标的服务有特定的联系,故被告使用上述标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重庆御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0元。

法官提醒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简言之,商标最主要的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例如华为手机的商标标识能够让消费者识别出手机是华为生产而不是其他厂商生产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意在防止投机者冒用别人相同或近似商标来推销低劣产品或不同产品、服务的行为。

在一般观念中,老麻抄手可能就是一种味道很麻的抄手,老麻是用来描述食品麻度的词汇,这种理解本身具有一定正确性。对于餐饮经营者而言,在店铺菜单中用微麻,中麻,老麻等词汇来描述食品的麻度是可行的,但不能进行商标性使用,例如不得以老麻抄手作为店铺招牌或者进行宣传。在此种情形下,会让一般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为被告经营的餐馆提供的餐饮服务与“老麻”注册商标的服务具有特定的联系。

截止目前,本院已经审理了诸多涉及“老麻”、“老麻抄手”商标侵权的案件,这提醒广大餐饮从业者要引起重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及时检省是否存在侵权行为,采取停止措施,避免陷入诉累。

来源:重庆两江自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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