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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心存侥幸
意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被执行人周某某
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涉案三起
●两起借款合同纠纷
涉及执行标的150万余元
●一起承揽合同纠纷
涉及执行标的3.7万余元
执行法官自2019年2月收案后
多次与被执行人周某某沟通联系
但周某某总推脱逃避
后来周某某
开始玩“失踪”、下落不明
案件最终以通过网络查控
冻结扣划了周某某1万余元终本结案
虽已结案
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
对该案件线索排查挖掘后
了解到周某某名下有数十个小区车库
但为规避执行
其始终未去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不动产权证
导致无法查询到他名下的房产
经过多次走访、取证
收集证人证言
执行法官逐步确定周某某的行为
涉嫌拒执罪
2021年2月,临近年关
发现周某某的行踪后
执行干警立即将其拘传到案
在法官和家人的劝说下
周某某依然嚣张
明白利害关系后
周某某感到后悔
但事已至此
只有将债务履行
获得申请人的谅解才有可能从轻处罚
今年5月
周某某与三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达成执行和解
最终共履行110万元执行款
三案得以执行完毕
江西律师为您讲解审判结果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履行全部执行义务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