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费用如何报销?操作指南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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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指患者医保的“参保地”和实际的“就医地”不一致,就属于“异地就医”,可分省内异地就医和省外异地就医。
适用人群
根据规定,异地就医政策主要支持以下四类人群:
0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退休后回原籍居住。
0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如:到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0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04.异地转诊人员
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注:近年来为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就医,这两类人也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现行政策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均,为了统筹规划,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政策。具体如下:
就医地目录
指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即:“三大目录”)。
参保地政策
指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这些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就医地管理
指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的时候,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举个例子
在河北保定市参保的王阿姨到北京给子女看孩子,已提前在当地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她在北京的医保定点医院看病时执行的是北京的目录,但是医保支付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还是执行河北保定市的政策。同时北京市经办机构要为她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
二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指异地就医结算费用时,医保基金支付部分不再需要个人先行垫付,个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分为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已在全国上线,目前已覆盖5.2万家医疗机构,查询方式见下文。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正在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京津冀、西南五省(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共12个地区试点。
办理流程
异地就医费用如果想进行社保报销,须遵守 “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的流程。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医疗数字化应用,跨省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相关工作,逐步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保人可网上自助完成办理。
1
先备案
备案,指参保人向参保地医保管理机构报备需要异地就医的类型、原因、就医地、就医机构等信息,可为自己、家人或朋友办理。
参保人可以通过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在微信中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按照提示线上办理跨省就医备案。
根据各地区支持情况不同,可分为“自助开通”和“快速备案”。
自助开通:系统自动审核,立即生效。
快速备案:备案后,由医保工作人员人工审核,2-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备案记录可自助查询。
2
选定点
选定点,指参保人备案时填写自己要异地就医的地点,只需要精确到地市即可。
选定点之前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已开通跨省住院或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注:目前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等地就医不需要选定医疗机构。
3
持卡就医
参保人持本人实体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到备案地区就医,费用结算时即可进行实时报销。由于部分地区电子医保卡适用情况不同,建议带好实体医保卡就医。
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的规定办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来源:中国人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