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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交了
保险买了
车却没按期过户
想要退车
可已经交的保险怎么办
2021年7月11日,王某打算购买宋某所有的一辆欧曼自卸车,双方签订购车协议后,王某交了20000元订金,并按照宋某要求为该车购买了3864元的保险,约定一周内办理过户手续。但过了约定时间,车辆的过户手续仍未办理妥当,王某提出要求与宋某解除购车协议,并退还其已交的订金及保险费,可宋某仅退还了订金,拒绝退还保险费,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向穆棱市法院下城子法庭提起诉讼。
办理立案手续时,法官得知王某住在双鸭山市宝清县,开车过来要四五个小时,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腿,减少诉讼成本,立案后立即与宋某取得联系,并将其约至法庭,打算先对双方进行一次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虽然涉案金额较小,但双方争议却很大,无论法官怎么说,宋某就是不同意退还保险费。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法官转变了调解思路,让王某联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询问已缴纳的保险费是否可以退还。通过沟通,工作人员告诉王某,可以退还2000元左右的保险费。
法官向宋某说明了这一情况后,又耐心地向他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宋某同意退给王某1500元保险费,并当庭给付完毕,本案成功调解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来源: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