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原有基础著作权改造完成的软件APP被要求交付源代码,受托方该怎么办?

2022年01月20日09:57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经原有基础著作权改造完成的软件APP被要求交付源代码,受托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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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曾遇到一个案例,在委托开发软件APP过程中,受托方系基于自身已有著作权的软件APP为委托方进行个性化定制改造开发,该APP改造开发完成交付委托方运营后必须依赖受托方的服务器端而正常运行,此时委托方为了在应用市场完成软件APP上架审核,向受托方提出要求获得改造完成后的APP著作权,否则将不予合作。前述委托开发是受托方在已有著作权的软件APP上就前端展示页面、模块功能、名称内容上的个性化定制差异改造结果,整个客户端运行起来还需要受托方服务器端资源、数据互通作为有效支撑,完成APP改造开发的基础权利和智力活动均在于受托方,且受托方还需利用该商业模式服务多家客户,此处若简单同意委托方取得开发成果的著作权,将有可能导致受托方原有著作权的流失。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如何在保护原有著作权的同时又能满足委托方著作权申请的要求呢?笔者认为受托方可考虑以下几点:

1

区分客户端和服务器端软件著作权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但并未严格区分客户端和服务器端,基于客户端和服务器端安装于不同的载体,且存在的作用和目的均不一样,笔者认为可以在合同中对客户端软件和服务端软件做出区分约定并分属不同著作权主体。为了划分清楚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的权益,在这种合作模式下,客户端代码完成后一般会交付给予委托方,准予其申请个性化定制客户端软件的著作权,但该著作权不宜扩展到受托方原有著作权、服务器端代码及相关技术文档。笔者建议参考条款内容为:受托方同意委托方对本次开发完成的个性化定制软件客户端软件以委托方为权利主体进行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著作权、维护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知晓本次开发系在受托方已有著作权的软件基础上根据委托方个性化定制要求修改而完成,受托方已有著作权软件和已有著作权软件上更新升级的权利享有、申请和商用仍归受托方所有。除受托方另行自愿提供外,委托方不得根据本次合作强制要求受托方提供软件服务器端代码及相关文档,委托方不得做出任何不利于受托方享受已有著作权权益的事宜。如双方后期因软件著作权发生权属冲突影响受托方对原有著作权的享有、申请和商用时,则委托方同意以受托方意见为准进行权属划分。

2

限制委托方行使客户端软件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申请及登记需求,申请著作权需要提交代码等鉴别材料,为协助委托方取得著作权,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客户端的代码,此时建议受托方对委托方使用代码进行限制,以便受托方能保障原有基础著作权,也能让委托方对受托方后期持续的技术开发修改或维护服务产生相对依赖性。笔者建议参考条款内容为:受托方获取该代码后仅限于该定制软件APP著作权登记使用,委托方不得将获取的著作权登记证书用于应用市场上线以外的其他用途。委托方对于上述代码负有严格的安全保管及保密义务,除了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所必须的使用行为外,不得将代码进行出租、出借、转售、赠送、传播或以其他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委托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受托方有权立即收回全部代码且委托方授权受托方申请撤销前述著作权登记,如因委托方的违约行为给受托方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委托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有些委托方主体要求获取代码后行使部分修改权利,受托方可在同意时明确告知:如因委托方自行修改客户端代码导致无法与受托方服务器端连接实现APP软件正常运作和功能展示的,受托方将不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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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客户端软件日常运营风险的承担

基于委托方客户端与受托方服务器端双向互通而运营APP软件,双方可能会存在数据的传输,著作权证书下发后,即属于将数据传输到分属不同主体运营的APP软件中,对于其中涉及的第三方授权数据,受托方会存在禁止转发的风险,委托方会存在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风险,如受托方在传输第三方数据过程中以牟利为目的还有可能存在严重的刑事责任风险。在实践过程中,注意要求委托方就其运营的APP软件自行获取第三方数据授权,且受托方明确仅传送委托方已获取授权的数据,仅将该服务仅定性为技术类搜集、归类和协助导入服务。笔者建议参考条款内容为:委托方应在定制软件APP功能实施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且具备签署本合同的能力及资质,保证实施工作的正常进行。委托方接受本合同约定服务还需自行取得其他相关授权(比如相关数据授权、资讯授权、电信授权、图片授权、字体授权等),委托方应及时取得相关授权,否则因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委托方承担。本项目服务费用定价不包含委托方应自行获取第三方授权的费用;受托方提供数据接入以委托方实际取得第三方授权为准,委托方未获取第三方授权的,受托方有权不予提供接入服务。

4

四、加入特殊监管行业的特别责任约定

如委托方涉及金融服务类行业,则该APP运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投资者互动和交易,建议在合同签署前受托方有必要先查询委托方金融服务主体资质和授权,以免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另双方之间需要明确对前端客户的服务责任,以免发生争议。笔者建议参考条款内容为:受托方负责定制软件APP的技术开发和维护,软件APP交付后由委托方进行前端日常运营,因该APP软件系统上架的产品或服务导致损害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或产生纠纷的,委托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受托方不参加委托方与其客户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就其产品与服务发生的交易行为,受托方不对委托方与其客户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交易行为负责,但因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软件系统错误或故障除外。

在委托技术开发过程中,建议受托方从合法合理的角度去保障自身权益,以免出现原有著作权流失的风险,笔者也期盼未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著作权登记办法中能对著作权客体做出更细致的区分,并且可以尝试对本文提及的著作权部分改造做出明确的权利划分指导,以提升技术流动性,也进一步减少争议。

来源:WeLegal公司法务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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