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还能拿提成?未回款的项目也要给吗?
厦门律师为您普法:HTTP://WWW.FABANG.COM/xiamen/
年终将至,很多公司为提升业绩,直接将业绩与员工个人收入挂钩。
有些公司会与员工约定,当公司回款,根据业绩量再支付相应的提成工资。
这就是常见的“款到提成”制度。
有些企业可能会有这么一种想法:
如果员工离职,款项尚未到账,就可以不用支付提成了。
这种做法又是否会产生法律风险呢?
约定时间未到,提成款怎么办?
2012年8月中旬,员工入职深圳一家贸易公司从事销售工作。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底薪加提成,底薪为每月4000元,而提成工资则根据员工的销售业绩来确定。
两年后,员工合同到期离职,希望公司结清14年7月和8月的销售提成款。
但公司却告知其7月和8月的业绩提成款共计11万元,但其中有三笔销售款还没到账,对应提成款2万元,因此只能按“款到提成”向他支付9万元。
基于对离职后可能无法获得剩余提成款的担忧,员工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向他支付剩余提成款。
在仲裁过程中,对于员工的销售业绩和应发提成金额,公司和他本人均无异议,但对于支付时间,双方争议较大。
公司认为,劳动合同及公司《销售人员提成暂行办法》均明确表明销售人员的提成款,应在销售款到账后的次月10日进行支付。
由于员工的销售回款还有三笔未到账,因此其对应的2万元提成款还未达到支付时间,公司有权不予支付。
但仲裁庭认为,员工在职期间,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公司制度规定,在销售回款到账后发放提成工资。
但员工是离职人员,其提成款应当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一次性付清,不能等待销售款回收后再发放。
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公司内部制度均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最终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公司向员工支付了全部的提成款。
注意: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实操建议
从企业经营角度上来说,对于销售人员的薪资管理,款到提成是一项比较科学合理的提成工资制度。
但就法律风险控制上而言,关于提成工资制度,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或订立劳动合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No.1
明确支付条件、时间、方式及提成计算方式
企业实行提成制度,不仅要明确员工的薪酬方式是“提成制”,还应该明确规定提成的计算基数、提成比例、提成支付时间及相应的计算方式。
No.2
加强监管,严格审查员工的销售业绩
不论企业实施的是“款到提成”还是“约定提成”的制度,均应当加强监管,严格审查员工的销售业绩,避免员工通过签订虚假合同骗取提成款,防范职业道德风险。
同时,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当员工出现虚假合同骗取提成的情形时,即视为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有权要求该员工返还已发的提成款,由此规避因辞退违纪员工给企业自身带来的法律风险。
No.3
完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
建议企业健全完善相关离职手续,在员工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清所有提成款,如需延期支付,可以对剩余提成款的具体支付时间、支付条件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再次约定。
此时,双方可以约定在员工离职后的某一时间支付提成款,也可以继续将销售回款到账作为提成支付前提条件。
若此时双方仍将公司回款作为支付提成的前提条件,可视作员工对自身权利的自由处分,属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企业按照该协议履行也不会产生法律风险。
No.4
提成制度写入规章制度
提成制度属于薪酬制度的一种,与员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企业在制定或修改提成制度时,应当与其他的规章制度一样,经过民主讨论和公示告知程序,确保合法有效。
来源:易法通法律服务
相关阅读:
公司改制员工离职是否有赔偿
公司进行改制时,如果员工自己提出离职的,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更多]
员工离职
职工离职没有提前 30 天通知公司,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经济责任根据具体个案决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