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拆迁 >

最高法判例:被征收人拒不配合入户评估的法律后果

2022年01月20日13:45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最高法判例:被征收人拒不配合入户评估的法律后果

郑州律师为您普法:HTTP://WWW.FABANG.COM/zhengzhou/

☑ 裁判要点

被征收人不配合入户评估,并不影响征收机关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中可载明“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费及附属物补偿费待入户评估和作价后另行补偿”。鉴于室内装修、附属物价值的评估活动需要被征收人的积极配合、创造可评估条件才能顺利完成,在房屋尚未被拆除的情况下,其有权向征收部门提出启动相关评估活动的专门申请,以使相关活动得以正常开展;否则,有关行政主体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和“裁执分离”原则推进被诉补偿决定的强制执行。当然,实施强拆活动的行政主体有义务组织有关单位对室内装修、附属物价值进行证据保全与评估作价。

☑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行申463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冰,男,1973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80号省水利厅第三宿舍。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马*娟,女,1974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80号省水利厅第三宿舍。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涛,该市人民政府市长。

再审申请人李冰、马娟因与被申请人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济南市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鲁行终108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冰、马娟请求本院依法撤销一、二审行政裁定,判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对再审申请人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附属物、未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及院落内未登记建筑入户评估并作出补偿。其申请再审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济南市政府作出的济政征补字(2014)19号、22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以下简称19号、22号补偿决定)遗漏补偿事项,包括再审申请人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费、附属物补偿费、未登记空地和院落及未登记建筑的补偿。再审申请人向征收部门提出入户评估申请,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既有事实依据,又有证据支持,更有法律保障。但征收部门不予履行其职责,严重损害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院认为:本案的核心问题系再审申请人李冰、马娟是否向被申请人济南市政府提出了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本案中,19号、22号补偿决定载明“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费及附属物补偿费待入户评估和作价后另行补偿”,李冰、马娟据此可以向济南市政府提出对室内装修和附属物进行评估的申请,要求其安排工作人员入户评估并作出相关报告。但经原审法院查明,李冰、马娟并未提供证据说明其已经向济南市政府提出过履责申请。李冰、马娟虽在山东信访系统济南××向济南市信访局提出的信访申请内容中包含了“对室内装修、附属物价值等依法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表述,但原审法院认为此情形属于对19号、22号补偿决定不服再次通过信访渠道提出的申请,系信访行为,并非是其针对“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费及附属物补偿费待入户评估和作价后另行补偿”的记载而向济南市政府提出的履责申请,上述认定虽略有不妥,但无明显不当。鉴于室内装修、附属物价值的评估活动需要李冰、马娟的积极配合、创造可评估条件才能顺利完成,在房屋尚未被拆除的情况下,其有权向征收部门提出启动相关评估活动的专门申请,以使相关活动得以正常开展;否则,有关行政主体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和“裁执分离”原则推进被诉补偿决定的强制执行。当然,实施强拆活动的行政主体有义务组织有关单位对室内装修、附属物价值进行证据保全与评估作价。故从总体上看,本案无启动再审之必要。一审法院裁定驳回李冰、马娟的起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裁定,处理结论正确,本院予以认可。

综上,李冰、马娟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李冰、马娟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王晓滨

审判员阎 巍

审判员仝 蕾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李林涛

来源:鲁法行谈

  相关阅读:

  最高法判例:过渡期内临时安置补助费并不适用于在征收范围内无住房的被征收人

  最高法判例:过渡期内临时安置补助费并不适用于在征收范围内无住房的被征收人 福州律师为您普法: HTTP://WWW.FABANG.COM/fuzhou/ 裁判要点 临时安置费是房屋征收部门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支付给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用于解决临时居住问题的费用;没有房屋被征……[更多]

  陕西高院判例: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的安置房分配名单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陕西高院判例: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的安置房分配名单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济南律师为您普法: HTTP://WWW.FABANG.COM/jinan/ 裁判要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房屋拆迁知识排行榜
房屋拆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