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广州“不提倡”未成年人整容 法律应跟上监管步伐

2022年01月20日15:2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广州律师为您普法:http://www.fabang.com/guangzhou/

失控的未成年人整容热

“近年来,整容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很多未成年人都在做整容手术,甚至已经形成一股风气,但其中的风险却经常被忽略。”全国人大代表王家娟是辽宁省辽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的一名教师,一直在与孩子们打交道的她每次看到类似事件都会格外痛心。

为了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她建议对于未成年人整容的现象,法律应跟上监管步伐,严禁对未成年人进行美容整形;同时明确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整形美容机构的法律责任。

国外立法禁止不乏先例

我国只有广州“不提倡”

立法禁止未成年人整容其实在国外不乏先例。

例如,在美国许多州都要求整容者必须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有些州即便允许未成年人整容但前提也必须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而且必须有家长陪同才能进行整容,还必须录音、录像,以作为产生纠纷的证据。

奥地利新美容法则规定,禁止对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进行美容手术,对16岁到18岁的人,虽可进行手术,但有三个前提,即要对本人进行心理咨询;手术必须得到监护人同意;从同意手术到进行手术至少有4周的思考期。

澳大利亚整容师协会则要求,严禁18岁以下人群接受整容手术,给未成年人做吸脂或隆唇等整容手术的整容师可能面临两年牢狱之灾。

但纵观我国法律,目前,各类全国性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法律中均未对未成年人整容作出任何禁止性规定,针对这种现状,王家娟认为有必要从顶层法律建设上作出禁止性规定,来解决当前未成年人整容的乱象。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地方立法领域,针对未成年人整容,目前也只有广东省广州市在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中明确提出,不提倡未成年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未成年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医疗美容的,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为未成年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前,应当向未成年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等事项。

尽管广州市率先对未成年人整容作出了规制,但在刘俊海看来,仅仅用提倡性质的地方性法律规范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力度还远远不够。

“应该考虑在今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增加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就像目前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未成年人进网吧一样禁止未成年人进行美容整形手术,对于违反规定的家长和医疗美容机构则要进行严惩,要建立起一套涉及民事、行政乃至刑事的全方位责任体系,为未成年人全面编织起保护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

作为辽宁省辽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的一名教师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家娟补充指出,可以在立法中采取列举的方式,对整容情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比如,一部分类似唇腭裂这样的先天性缺陷,可以允许整容机构为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性整容,但也必须充分落实家长和未成年人的知情权。

“整容热”高烧难退

应借整治大洗牌

通过立法禁止未成年人整容是否可行?作为业内人士,北京某医疗整形机构合伙人李娟认为立法肯定会对当前未成年整容乱象有一定的缓解作用,但具体效果如何仍不好说,毕竟还是会有很多中小型民营医疗美容机构一定会继续“铤而走险”。

近几年来刮起的这阵“整容热”,带动了中国整容市场的整体发展,同时也出现了管理混乱、整容机构良莠不齐等诸多问题,近三年来,中消协受理的消费者关于医疗美容和整形美容的相关投诉不断增多。

李娟坦言,由于当前我国美容整形的需求量较大,但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这其中暗含的风险,有些只是一味追求便宜,这也给一些质量低下甚至存在虚假营销的整形机构提供了市场。

“不少资质不全的整容机构就藏在居民楼中,可能只有一张床,一两台设备就敢为客人纹眉、割双眼皮甚至是做隆胸手术,但这些机构连最基本的消毒环节都做不全,风险极大。”李娟表示,这些私人整容机构一般会在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进行宣传,再通过微信群和客户联系,因为他们的地点隐蔽,客户也多是熟人介绍,因此很难被监管部门查处。

事实上,针对医疗美容行业的乱象,监管部门已经开始了行动。2017年6月底,针对非法医疗美容乱象,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重拳出击,印发《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严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医疗美容培训,广告推广全链条等。一年多来,这场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整治非法整形”的行动,已查处案件2700多件。

刘俊海指出,在将禁止未成年人整容立法提上日程前,相关部门应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借由整治这一问题促进整容机构大洗牌。同时家长也应提高意识,正确看待整容问题,意识到整容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来源:法治周末报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医疗事故案例知识排行榜
医疗事故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