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住户被淹向物业提出赔偿主张,审理结果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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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火爆的年代,二楼却往往饱受购房人的嫌弃。
通常由于一楼的独立排水,二楼承担了楼上所有楼层的排水,一旦堵塞,首先殃及的就是二楼,
污水倒灌不但会让装修基本报废,而且显著影响居住的舒适度,实际上水漫金山的情况的确也很多。
近日,昆山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财产损害案。
【案情回顾】
家住在昆山某小区201室的小何从外面回家,打开家门便一脚踩进污水里,定睛一看,整个房屋地面到处是粪便、污水,客厅、餐厅、三个房间、厨房、卫生间全部被浸泡。
小何立即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派人到达现场,经过专业维修人员检查,发现该楼粪池的总管道内有一块8cm*5cm的红砖,还有不少新鲜萝卜块、白菜叶、还有整根大葱、手机、卫生巾、布条、头发等各种垃圾,堆积堵塞了该粪便总管道及下水道,致粪池内的粪便从淋浴房内往上反直致整个套间全部浸泡在四公分以上的污水里面,粪便污水从木地板漏至地板底下,同时墙体及天花板墙皮脱落,客厅内的电视、音响等设备均遭不同程度损坏。
该事故发生后,面对狼藉的房子,小何向小区物业公司以及301至1101共计9户业主提出了赔偿主张。
然而,物业公司认为小何房屋内反水并非公司所为,且自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后,小何至今也未缴纳过物业费,物业公司接到小何通知后,仍当场派人检查,并及时排除污水总管中的杂物,避免小何家继续反水,扩大损失,并且反水覆盖全屋并非短时间能完成的,是因为小何长时间不住在家里所造成,身为业主疏于对自身财产的管理,从而扩大损失,小何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与此同时,业主们也以对外出租、仓库使用、长期不在家等理由不认可小何的赔偿主张,拒绝承担责任。
无奈之下,小何将小区物业公司以及楼上9户业主一同告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造成201房屋卫生间地漏反水的原因系管道堵塞,**在于个别业主使用不当造成**,保险公司公估报告中认定受损财产损失金额为11万元,小何予以认可。
另查明,小何陈述201房屋为自住,但其提供的水电单据显示近两年来水费为0元,电费为397元。
由于使用该管道的任一业主都有造成该管道堵塞的可能,无法确定堵塞排水主管道异物的直接来源,亦无法查明造成排水主管道堵塞的具体责任人,无法确定责任比例,故对于小何的损失,应当由包含小何本人在内的各业主共同平均分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并非侵权人,且在管理过程中尽到了相应责任,对小何主张其承担责任没有依据,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该起事故中的11万元财产损失,由小何自担10%,其余90%损失由楼上9户业主平均分担。
【法官说法】
对于小区业主来说,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贯穿楼上楼下的主排水管是共用设施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产生不必要的楼上楼下邻里纠纷,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示广大业主:文明手底下,方便你我他,请正确使用下水管道!
来源:法眼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