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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不少人在医疗诊断过程中都遭遇过医疗事故,轻点的最多就是造成一些后遗症,而严重的话是有可能导致患者死亡的。通常情况下,会根据造成的损害结果的不同,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话该如何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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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至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计算,计算费用人数不超过两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两人。
中山律师总结:
现实中,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而此时对患者家属的赔偿可以适当参考上文中的项目进行了解。当然,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因此在具体的赔偿标准上面可能有些许出入,这点还请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