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长治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庭正式启用,市司法局作为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庭审理刘某不服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复议案件。这是长治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启动以来首次开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掀开了该市行政复议工作新的一页。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充分表达意见,案件承办人就案件关键事实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明晰争议焦点,全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审理内容的可溯、可查,保证了审理过程的公平、公正。1个多小时后,庭审顺利结束。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启动以来,长治市秉承“复议为民”的工作宗旨,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办案设备投入,率先在全省建成行政复议庭。目前,行政复议庭已配备立案室、档案室、案审室、调解室、复议庭等功能室。
设立行政复议庭是公开透明化解行政争议、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探索,通过开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不断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下一步,长治市司法局将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打造“阳光复议”,保障行政复议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同时加大调解和解力度,让行政复议真正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全力助推法治长治建设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