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为您普法:http://www.fabang.com/beijing/
面对不合理补偿,面对非法强拆,各位被征收人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只有积极维权,我们才有可能拿到合理的补偿。但是,在维权的过程,我们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时刻谨记法律红线不可碰,从言语到行动,都不能超过法定限度,否则就可能惹祸上身。
谨言——威胁恐吓、盲目要价不可取
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的目标是拿到合理补偿,但是面对强势、经验丰富的征收方,被征收人往往显得着急又无计可施,情急之下有的被征收人可能会在言语上失去理智,如“拿不到补偿就要火烧政府办公厅”、“不给合理补偿,死也要拉上征收部门的官员陪葬”等等一些狠话,在此提醒大家,这种话还是少说为妙,一来起不到实质性作用,二来如果被有心人利用,还会惹上麻烦。
实践中,还有一些被征收人可能手握一些征收方或者开发商的违法证据,然后据此要挟征收方给予自己巨额补偿款。到最后不仅补偿款没拿到,自己还惹上了敲诈勒索之类的官司,得不偿失。在此提醒大家,征地拆迁维权,我们要的是合理补偿,拿到自己应得的补偿款才是目的,不要想着怎么讹政府一笔,也不要惦记巨额赔偿。
慎行——暴力抵抗、抢种抢建不可取!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维权过程中,最大的忌讳就是失去理智,触犯法律。实践中常常听到这样的新闻:某某被拆迁人为阻止房屋被拆而以暴力反抗,致拆迁工作人员重伤或死亡。这样的新闻很多,一方面反映出征地拆迁纠纷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面临拆迁时被拆迁人的无奈和痛苦。然而,虽然被拆迁人有着自己的缘由,但这并不能成为开罪的理由,一旦造成严重伤亡,触犯了法律,被拆迁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维权是为了获得合理补偿,触犯法律规定甚至犯罪显然不是我们的本意。因此,维权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暴力维权不可取,法律界限不可跨!
此外,实践中,还有一些被征收人一听到自己的土地、房屋马上要开始征收工作,就开始迅速抢栽抢种、抢修抢建,希望通过这种办法来扩大自己的征收面积、提高补偿金额。今天,小编在此明确地告诉大家,不要盲目跟风,这种做法并不可取,甚至是白白浪费人力物力,得不偿失。
关于抢修抢建,《征收条例》第16条第1款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据此,我们可以很明确地知道,对于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突击建造的房屋,无论是新建、扩建、还是改建的部分,都是不予补偿的,因而即使被征收人耗费再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最终也极有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也无法提高自己的补偿款,还费财费力,实不可取。
而关于抢栽抢种,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也有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据此,在被告知拟征地后,被征收人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同样得不到补偿,也是白白费时费力。因此告诫大家,千万不要去贪这些便宜。
来源:浩硕征地拆迁小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