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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中想到报警,大多数情况下是因为被征收人遭遇了强拆或者拆迁方的某些做法威胁到了被拆迁人的人身安全。很多老百姓都会说这种情况报警也没有用,但律师还是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被拆迁人可以报警。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老百姓该怎么报警才能有用呢?
首先,律师建议报警是有道理的。
从法律来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据此,对于遭遇违法强拆的被征收人的报警,警察依法是必须“立即救助”“及时查处”的。
从实际来看,被拆迁人的人身和财产已经受到威胁的时候,选择报警是老百姓唯一能够保护自己的办法了。律师虽然能够提供建议,但是也不可能同时承担着保镖的责任。被拆迁人自己强硬对抗,不仅不能有效的维权,还有可能适得其反。所以报警是唯一冷静理智的做法,而且一般报警之后警察会到现场做出警记录,这个记录在被拆迁人日后维权的时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其次,报警是有方法的。
老百姓有效报警最好的办法是说清楚当时的情况。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报警的时候保持自己情绪的冷静和头脑的清醒,简单、清晰、明了的告诉警察出事的地点、现场的状况是什么、有没有人受伤等情况。保证警察赶到时候自己可以积极的配合他们调查。
最后,警察不管是违法的。
如果你报警的时候警察找各种理由不出警,那你就要留心保存好自己的通话记录,因为它是帮你拿到补偿的证据。既然法律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你就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不出警这种行政不作为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拆迁人针对警察的不作为提起了诉讼,就相当于为自己争取到了最有力的保障措施,不论是房子被强拆还是报警无果都可能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而且有可能会获得国家赔偿。所以不要人云亦云地认为报警是没有用的,也不要因为畏惧而放弃维权。法律不是空洞的框架,也不会自己跑去保护你的权利,只有你相信并采取了行动,才能体会到它的作用!
来源:浩硕征地拆迁小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