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法规 >

夫妻离婚后,婚内共同饲养的宠物该判给谁?

2022年02月09日09:46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夫妻离婚后,婚内共同饲养的宠物该判给谁?

南宁律师为您普法:HTTP://WWW.FABANG.COM/nanning/

曾经的我们

两人一狗三餐四季

但如今物是人非

我们感情难以维系

爱犬随谁也成了大问题

夫妻离婚,宠物狗该跟谁?

王某和赵某于2015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吵吵闹闹、磕磕绊绊多年,感情已破裂,丈夫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庭审中,丈夫王某和妻子赵某均同意离婚,并对房子、汽车的处置达成共识。但对一只拉布拉多宠物狗的归属问题,双方却争执不下。

丈夫王某认为,宠物狗是自己买的,且在宠物狗的日常生活上,更多都是自己照料,它与自己的感情深厚。

妻子赵某表示,虽然自己平时打理宠物狗的生活起居较少,但经常陪狗遛弯,这已成为她生活的重要部分。

法院:宠物所有权归男方,女方可探望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当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但毕竟宠物与其他财产不一样,其是有生命的,难以进行实物分割。

综合考量宠物是由丈夫王某购买且平时也是王某照顾得较多等因素,法院认为宠物的所有权归王某更为合适,但妻子赵某对宠物亦有感情,其可适时探望。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宠物狗归丈夫王某所有,但妻子赵某可适时探望。

法官说法

生活中,很多人已经把宠物当成了自己的亲人、朋友。在这个意义上,宠物已不仅仅是一个“物”,更是人们对“轻松”“温暖”“安慰”“陪伴”等情感的精神需求和心灵寄托。

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宠物“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在离婚时对宠物的处置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只能把宠物视为财产来进行分配,若调解不成功则要进行判决。

法院在调解或判决阶段,通常会综合考量宠物的购买者、照料人,夫妻生活的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而确定更适合抚养宠物的一方,未获得宠物抚养权一方也可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

来源:CCTV今日说法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法规知识排行榜
婚姻法规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