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闹离婚?诉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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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让这对夫妻的婚姻得以延续,也让和谐的主旋律继续唱响在这个家庭。
争吵不断!离?
“这日子没法过了,整天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跟我吵,我要离婚!”
“离就离!”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是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二人相处不到半年就在辉南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刚刚步入婚姻的二人还算幸福甜蜜,遇事也能相互包容理解,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的矛盾越积越多,经常争吵,王某觉得自己选错了人,而刘某又觉得对方太过斤斤计较,二人矛盾加深,甚至在春节也吵的不可开交,王某最后实在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刘某虽然嘴上不饶人,但总是找各种借口拖延离婚,王某也知道彼此有感情,但整日的争吵让自己疲于应对,无奈,王某向样子哨人民法庭提请诉讼。
诉前调解!和!
收到王某的诉讼请求过后,承办法官在与王某的交谈中了解到双方的现实情况,认为夫妻二人仍有较为深厚的感情,日常的争吵也不涉及原则性的问题,为了能够尽快解决纠纷,挽救这段婚姻,法官决定通过诉前调解办理此案,在调解前,法官与双方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双方的意愿,在取得双方同意后,确定了调解时间。调解当日,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沟通,以家庭和谐为切入点,劝导双方要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尤其是被告刘某,作为丈夫更要包容妻子,彼此扶持,无论是为了孩子的成长,还是为了家庭的幸福,都要好好经营这段婚姻,不要因一时的冲动铸成大错。在法官耐心的劝说下,双方都反思了自身的错误,王某也念在多年的夫妻感情撤销了离婚诉讼,最终双方和好如初。
诉调持续发力,百姓和谐幸福。辉南县人民法院一直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工作方向和指引,强化诉前调解在化解纠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案件调解中精准抓住问题症结,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谐,不断提高百姓的满意度、幸福感。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