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垃圾!女子偷懒高空抛物,结果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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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高楼林立。
来自头顶的“意外”往往不期而至,令人心惊胆战。
高空抛物也被称之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之前,若因此发生伤害事件,多是经由民事处理途径处置。
可现在不一样了!
高空抛物可能涉嫌犯罪,将被处以刑事责任。
近日,杭州一小区内,突然从高空掉下两袋生活垃圾。
其中,还有两个玻璃瓶和一个金属罐,差点砸中其他业主。
民警随即上门找到扔垃圾的女子。
据该女子交代,当时看垃圾有点重,自己忙了一天懒得再下楼,就趁着夜色扔了下去。
目前,该女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33条: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坠物责任如何认定?
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其他“嫌疑人”承担补偿责任
《民法典》还说,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怎么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呢?
看你案发时在不在此建筑内;
或有没有占有造成损害之物;
亦或者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是否具体造成抛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不过,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建筑物管理人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需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空投”来袭,如何做好预防?
小区物业公司可借助技术手段进行“识别”,明晰责任主体。
如部分小区已安置了广角摄像头,既可从特定角度进行仰拍,也不会侵犯住户隐私。
加强业主安全教育工作,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告知他们如从高处抛下物品对他人造成伤亡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小区物业公司及业主应定期排查隐患,如发现门窗、玻璃等破损时,要及时修缮。
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加装隔离栏、安装警示牌等,并及时巡查提醒住户注意安全防范。
不要在阳台外沿的地方摆放盆栽或者拖把等各种悬挂物。
家长们应以身作则,在日常生活中既要严于律己,不往楼下乱扔杂物;同时也要做好儿童教育工作。
在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物品不慎坠落伤人。
行人要关注警示牌通告,注意绕行,并尽量走防护内街。
暴雨、狂风等极端天气,路面行走更要小心观察。
默念100遍:
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
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来源:天天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