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拆迁 >

最高院:未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是否有权提出再审申请

2022年02月11日14:29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最高院:未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是否有权提出再审申请

盐城律师为您普法:HTTP://WWW.FABANG.COM/yancheng/

【裁判要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2款及第199条的规定,未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无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再审申请。本案中,第三人虽参加了原一、二审诉讼,但其并非案涉合同主体,原审亦未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其无权对本案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最高法民申231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黄*,该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平,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代*宁,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辽宁丽嘉百货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冯*,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莹,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章*峰,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王*琪,女,1971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温*,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学,辽宁普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

法定代表人:林*航,该区区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巍,该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连,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以下简称沈河区城建局)、辽宁丽嘉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嘉百货)因与被申请人王*琪、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辽民终13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img

沈河区城建局申请再审称: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八日国务院第七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已失效)第二十条规定:“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失效)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差价。”本案被拆迁房屋是按照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沈河区城建局与王琪签订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非租赁房屋产权调换)》及附件《回迁安置协议书》。货币补偿方式下拆迁人的补偿责任不应再适用双方约定条款,而应根据上述规定,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鉴于被拆迁房屋已经拆除无法评估作价,从最有利于被拆迁人的角度考虑,也仅应以现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原二审按《回迁安置协议书》所约定违约责任判决沈河区城建局承担货币补偿责任,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二、王琪主张安置补偿费部分,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应按现产权调换房屋即本案争议房屋的价值给予评估,原二审认定的12万元/平方米的补偿单价远高于市场价格,亦超过王琪每平方米11.5万元价格支付安置补偿费用的诉讼请求。王琪主张经济损失部分,应当考虑评估时点后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王琪未对此提供证据,原审确定的经济损失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三、如按照货币补偿方式进行拆迁补偿,则应扣除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和货币补偿方式下过渡期补助费的差额共计3,514,650元。原二审认定王琪诉讼请求的实质是要求解除《回迁安置协议书》并在此基础上判决按照货币补偿的方式履行拆迁补偿责任,则王琪获得360万元的过渡期补助费不再具有事实依据,而应根据《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该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即商场等商业用房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50元予以补助。同理,王琪获得的鉴定费、修复、加固及装修预算费用共计60万元也不再具有事实依据,亦应扣除。沈河区城建局前期基于拆迁补偿而支付的拆迁费用300万元应从补偿价款中予以扣除。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请求再审本案。

丽嘉百货申请再审称,原二审错误认定沈河区城建局支付包含经济损失在内的安置补偿所依据的事实。原一审查明,案涉回迁安置房屋与《回迁安置协议书》约定面积仅存在3.76㎡误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的规定,该误差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案涉回迁安置房屋位于此地段开发建设的四层商厦内的东北侧,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享有排他物权。沈河区城建局和王琪在《回迁安置协议书》中关于“公摊面积不超过10㎡”约定目的是保障王琪回迁房屋面积,而非对丽嘉百货开发建设整个商厦时公摊面积的限制与约定。从房产测绘部门测绘结果来看,案涉回迁安置房屋面积未因公摊面积而减少,且每层都设有楼安全门、消防楼梯。丽嘉百货开发建设的案涉回迁安置房屋符合合同约定,不存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丽嘉百货出售案涉房屋价格为每平方米4万元,应视为市场价格,原审判决按每平方米12万元计算赔偿金明显超出合理范围,显失公平,各方应继续履行《回迁安置协议书》。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和第六项规定,请求再审本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再审审查的主要问题是:一、原二审判令沈河区城建局支付王*琪安置补偿费用及补偿金额是否正确;二、丽嘉百货是否有权对本案申请再审。

一、关于原二审判令沈河区城建局支付王*琪安置补偿费用及补偿金额是否正确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本案中,沈河区城建局与王琪就案涉房屋拆迁事宜签订《回迁安置协议书》,就案涉回迁安置房屋的地点、面积、消防验收要求及王琪有权在该独立产权的房屋内依法自主经营和管理等事项达成了合意,同时亦对交付安置回迁商业用房未达到协议约定情况下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因案涉回迁安置房屋实测面积未达到协议约定标准,且楼梯及安全门亦非专属空间,案涉回迁安置房屋与南侧的大厦相连构成整体商厦,无法达到双方协议约定完全的排他物权商业用房的要求。原审认定沈河区城建局向王琪交付的案涉回迁安置房屋不符合约定,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理据充分。原二审根据《回迁安置协议书》第八条关于沈河区城建局不能按约定在邮局地段为王琪购买商业门市房而改变为王琪异地安置情形下补偿方式的约定,对王琪主张安置补偿费用及经济损失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合同与法律依据充分,亦未超出王*琪原一审两项诉请合计的范围。沈河区城建局根据已失效行政法规相关规定主张案涉拆迁房屋应按产权调换方式即按现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值进行补偿,而不应适用《回迁安置协议书》相关约定,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沈河区城建局与王*琪在案涉《回迁安置协议书》第五条中综合承诺交房时间、项目开发变数等因素对过渡费用进行约定,在第六条中对于其他损失固定为一次性补偿,符合上述行政法规规定,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亦已在协议签订后实际履行上述约定。据此,本院对沈河区城建局主张应依据《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费用并扣减上述已支付补偿费用的再审申请理由,依法不予支持。

二、关于丽嘉百货是否有权对本案申请再审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的规定,案件当事人有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再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综合上述规定,未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无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再审申请。**

本案系王琪以沈河区城建局、沈河区政府为被告而提起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王琪的诉讼请求为二被告支付安置补偿费用并赔偿其损失。本案中,丽嘉百货虽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原一、二审诉讼,但其并非案涉《回迁安置协议书》的合同主体,原审亦未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五十六条规定,丽嘉百货无权对本案申请再审。

综上,沈河区城建局、丽嘉百货的再审申请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辽宁丽嘉百货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张树明

审 判 员  向国慧

审 判 员  郑 勇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法 官 助 理  李雪莹

书 记 员  曹美施

来源:法律籍汇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房屋拆迁知识排行榜
房屋拆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i幋锝呅撻柛銈呭閺屾盯骞橀懠顒夋М闂佹悶鍔嶇换鍐Φ閸曨垰鍐€妞ゆ劦婢€缁墎绱撴担鎻掍壕婵犮垼娉涢鍕崲閸℃稒鐓忛柛顐g箖閸f椽鏌涢敐鍛础缂佽鲸甯¢幃鈺呮濞戞帗鐎伴梻浣告惈閻ジ宕伴弽顓犲祦闁硅揪绠戠粻娑㈡⒒閸喓鈯曟い鏂垮濮婄粯鎷呴崨濠傛殘婵烇絽娲﹀浠嬫晲閻愭潙绶為柟閭﹀劦閿曞倹鐓曢柡鍥ュ妼閻忕娀鏌涘Δ鍕彧濞e洤锕俊鍫曞磼濮橆偄顥氭繝鐢靛仜閻°劎鍒掗幘鍓佷笉闁哄稁鍘肩粻鏍ㄤ繆閵堝懎鏆為柛鐘叉閺屾盯寮撮妸銉ヮ潾闂佸疇顫夌粙鎾舵閹捐纾兼慨妯荤樂閿涘嫮纾奸柤鎼佹涧閸濇椽鏌熼璇插祮妞ゃ垺鐟╅弻銊╊敍濮橆偄顥氶梻浣瑰缁诲倻鑺遍懖鈺勫С闁圭虎鍠楅悡娑㈡煃瑜滈崜姘辩矉閹烘柡鍋撻敐搴′簽闁告ê宕—鍐Χ閸℃袝闂佺ǹ顑呯€氼厾绮嬪鍛傛棃宕橀鍡床闂佸搫顦悧鍕礉鎼达絿涓嶉柣鎰摠閸欏繐鈹戦悩鎻掝伀閻㈩垱鐩弻鐔风暋閻楀牆娈楅悗瑙勬磸閸斿秶鎹㈠┑瀣<婵炴垶鐟ч弳顓㈡⒒閸屾艾鈧兘鎮為敃鍌氱畺闁割偅娲栫壕褰掓煛閸ャ儱鐏柣鎾亾闂備焦瀵х换鍌炲箠閹版澘姹查柨鏃傛櫕缁♀偓闂傚倸鐗婇崘濠氬礉閻斿吋鐓熼柕鍫濆€告禍鎯р攽閻樺灚鏆╅柛瀣仱瀹曞綊宕楃粭杞扮矒闂佸綊妫跨粈渚€鎮块悙顑句簻闊洦鎸炬晶娑㈡煃闁垮鐏撮柟顔肩秺楠炰線骞掗幋婵愮€虫繝鐢靛仜閹冲繘宕濆▎鎾宠摕闁绘梻鍘х粈鍕煏閸繃顥滄い蹇ユ嫹

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戣棄鏋侀柛娑橈攻閸欏繘鏌i幋锝嗩棄闁哄绶氶弻鐔兼⒒鐎靛壊妲紒鎯у⒔缁垳鎹㈠☉銏犵闁哄啠鍋撻柛銈呯Ч閺屾盯濡烽鐓庮潻缂備胶瀚忛崟顏嗙畾濡炪倖鍔戦崹缁樼濞戞瑤绻嗛柣鎰煐椤ュ銇勯弴顏嗙ɑ缂佸倹甯為埀顒婄秵閳ь剦鍘搁弲鐘诲蓟閵娾晛鍗虫俊銈傚亾濞存粓绠栧娲川婵犲啰鍙嗛梺鐟板暱闁帮綁宕洪悙鍝勭闁挎棁妫勬禍褰掓煟閻樺弶鍘傞柛鎰屽懐鐓戦梻鍌氬€烽懗鍫曘€佹繝鍌楁瀺闁哄洢鍨圭粈澶嬩繆閵堝嫯鍏岄柣婵嗙埣閺岋繝宕堕埡浣圭€梺绋款儏閹虫﹢寮诲☉銏犵疀闁靛⿵闄勯悵鏍⒑閸涘ń缂氶柡浣割煼瀵鏁愰崱妯哄妳闂侀潧绻嗛幊鍥ㄦ叏閸モ斁鍋撻崗澶婁壕闂佹寧绻傞悧濠勬兜閸撲胶纾兼い鏃傗拡閻撳吋顨ラ悙鐦佺細缂佽鲸甯掕灒閺夌偞澹嗙槐锕€鈹戦敍鍕杭闁稿﹥鐗犻幃褍螖閸愵亞鐓撻梺纭呮彧缁犳垿鎮″┑瀣厸闁搞儯鍎遍悘顏堟煟閹惧鎳勯柕鍥у瀵噣宕惰濮规绱撴担鍓叉Ш闁稿簺鍊濋妴鍐Ψ閳哄倸鈧兘鏌涘▎蹇fЦ闁哄濮撮—鍐Χ閸愩劎浠鹃梺鐑╂櫓閸ㄨ泛顕i锕€绠涢柡澶婄仢閼板灝鈹戦悙鍙夘棡闁搞倐鏅犳俊鐤槾缁惧彞绮欓弻娑氫沪閸撗勫櫙闂佺ǹ绻愰惌鍌炲蓟瑜戠粻娑㈠箻鐠囨彃鍙婇柣搴ゎ潐濞测晝绱炴笟鈧畷娲焵椤掍降浜滈柟鍝勭Х閸忓瞼绱掗悩鍐插姢妞ゎ叀娉曢幑鍕瑹椤栨艾澹嬫繝鐢靛仦瑜板啴鎮洪妸鈺佄﹂柛鏇ㄥ灠椤懘鏌嶉妷銉ユ毐闁硅棄鐏氱换婵堝枈婢跺瞼锛熼梺鍝勮嫰椤︿絻妫熷銈嗘磵閸嬫捇鏌$仦鍓с€掗柍褜鍓ㄧ紞鍡涘磻閸涱厾鏆︾€光偓閸曨剛鍘告繛杈剧悼閹虫挻鎱ㄩ崼銉︾厵妞ゆ牗绋掗悡銉╂煃鐟欏嫬鐏寸€规洜鍘ч埞鎴﹀幢濡吋顫滈梻鍌氬€搁崐宄懊归崶顒夋晪鐟滃繘骞戦姀銈呯疀妞ゆ棁妫勬惔濠囨⒑閻熼偊鍤熷┑顔炬暬瀵啿饪伴崼鐔哄弳闂佺粯鏌ㄩ幖顐㈢摥缂傚倷鑳舵慨鐢告偋濠婂牆绠熼柟闂寸劍閸嬪鏌涢锝囩畼闁荤喆鍔戝铏圭磼濡搫顫岄梺鎸庢处娴滄粓锝炶箛鎾佹椽顢旈崟顐も偓顓烆渻閵堝棙绀€闁瑰啿閰e畷婊堝级濞嗙偓瀵岄梺闈涚墕閹虫﹢鎮板⿰鍫熺厵闁告垯鍊栫€氾拷,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圭€瑰嫭鍣磋ぐ鎺戠倞鐟滃繘寮抽敃鍌涚厱妞ゎ厽鍨垫禍婵嬫煕濞嗗繒绠抽柍褜鍓濋~澶娒洪弽顬℃椽鏁傞挊澶婄亖婵犻潧鍊搁幉锟犳偂濞戙垺鍊堕柣鎰邦杺閸ゆ瑩鏌涢弮鈧畝鎼佸蓟閿濆围濠㈣泛鐬奸弳顐︽⒑閸濆嫮鐒跨紒鎻掆偓鐔轰航闂備礁鎲$换鍌溾偓姘煎弮钘熸繝闈涙閺€浠嬫煟閹邦厽缍戦柣蹇曞枛閺屾盯濡搁敂濮愪虎閻庤娲滈弫鎼佸焵椤掑﹦绉甸柛鎾寸☉铻炴い鏍仦閻撴稑顭跨捄渚剾闁稿簺鍎叉穱濠囧矗婢跺浠㈤梺鍝勭焿缂嶄線銆佸鈧幃銈嗘媴閸︻厽娈介梻鍌欑閻ゅ洭锝炴径鎰瀭闁秆勵殔閺勩儵鏌曟径鍡樻珔妤犵偑鍨烘穱濠囧Χ閸涱厽娈ㄥ┑鐑囩秵閸犳鎹㈠┑瀣仺闂傚牊绋愮划鍫曟⒑瑜版帗鏁遍柛銊ф嚀椤曘儲绻濋崶褔鏁滃┑掳鍊愰崑鎾剁磼閻樺磭鍙€闁哄本娲濈粻娑㈠Ψ瑜忛敍鐔兼⒑閼姐倕鏋庣紓宥咃躬瀵顓奸崼顐n€囬梻浣告啞閹搁箖宕版惔顭戞晪闁挎繂娲︾€氭碍绻涢弶鎴剱妞ゎ偄绉瑰娲濞戞氨顔婃繝娈垮枤閸忔﹢銆佸▎鎰瘈闁搞儯鍔夐幏娲煟閻斿摜鎳冮悗姘煎墴瀹曟繈濡堕崱鎰盎闂佸搫娲㈤崝灞筋嚕椤旈敮鍋撶憴鍕闁荤啿鏅犲顐﹀箻缂佹ê浜归梺鍛婂姈缁佹挳宕戦幘璇插瀭妞ゆ劑鍊楅鏇㈡⒑閸撴彃浜濈紒璇插缁傛帡濮€閵堝棛鍘搁柣搴祷閸斿矂鍩€椤掍胶绠炵€殿喛顕ч埥澶娾堪閸涱垱婢戦梻浣告惈閸婄ǹ螞椤撶喓顩叉い蹇撶墑閳ь兛绀侀~婵嬫嚋閸偅鐝冲┑鐘灱閸╂牞鎽梺鍝勬媼娴滎亜顫忓ú顏呯劵闁绘劘灏€氭澘顭胯閹告娊寮婚敐鍛闁告鍋為悵婵嬫倵鐟欏嫭绀€鐎规洦鍓熼崺銉﹀緞婵炵偓鐎诲┑鈽嗗灡濡炲灝螞閸愵喗鈷掗柛灞剧懅椤︼箓鏌涘顒夊剶妤犵偛鍟村畷鎺戭潩閻樼數绐楅柣鐔哥矊缁绘帡宕氶幒妤婃晣闁宠棄妫欓瀷缂傚倸鍊峰ù鍥ㄣ仈閸濄儲鏆滈柨鐔哄О閳ь兛绀侀埢搴ㄥ箻閺夋垟鍋撻柨瀣ㄤ簻闁瑰搫绉堕崝宥夋煟閿旇姤宕岄柡宀嬬稻閹棃濮€閳轰焦娅涢梻渚€娼荤紞鍡涘闯閿濆懐鏆﹂柟鎯板Г閺呮彃顭跨捄楦垮缂佷緤绠戦埞鎴︻敊婵劒绮堕梺绋款儐閹搁箖鍩€椤掑喚娼愭繛鍙夅缚閸掓帒顓奸崶鈺冪暥闂佺粯鏌ㄩ幗婊呭姬閳ь剟姊洪崨濠冨闁稿妫濆畷顐︽晸閿燂拷

提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