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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2日,在西宁市某高速公路出口处,一辆停在应急车道上的白色越野车内的两名男子正在打电话。突然,从后方驶来了两辆轿车,一辆停在白色越野车前方堵住去路,另一辆则紧挨着白色越野车死死卡住退路。不等车里两男子反应过来,多名身穿防弹衣、持手枪的便衣民警将他们包围,并大喊:“警察!下车!”
这一幕不是演习,是西宁警方在抓捕毒贩。民警当场从白色越野车内缴获近4公斤的高纯度冰毒。
刑满释放重操旧业
面对猝不及防的抓捕,邱义(化名)和吕军(化名)没作任何反抗,一言不发等待处置。民警给二人戴上手铐,抓捕行动在几分钟内宣告结束。为尽快掌握毒品情况,民警迅速对邱义和吕军展开讯问:
“毒品哪来的?”
“警官,毒品是四川一个朋友卖给我的。”邱义交代。
“车内的毒品是谁的?”
“我不知道车内有毒品,我和邱义就是到西宁打工的。”吕军说。
“毒品是我的,车是我女婿的。”邱义说。
……
随着两人的供述,案件水落石出。
2013年3月11日,邱义因犯抢劫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服刑期间,认识了吕军。2017年10月5日,刑满释放的邱义回老家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谋生。
无所事事的邱义每天混迹在麻将室,他总说富贵险中求,打工挣的那点小钱根本不能让自己翻身。
2020年1月份的一天,邱义在金堂县福兴镇一茶社打麻将时,遇见了当地的毒贩三娃(化名)。三娃一眼看出邱义是吸毒人员,上去与其攀谈,明确跟邱义说手中有货。快过年了,邱义自觉“风声”紧,就没有搭话。
3月的一天,三娃手下的一个马仔找到邱义,二话没说,往他手里塞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如果需要冰毒就拨打这个电话。后面写有一个电话号码。
3月20日16时许,邱义按纸条上的电话号码拨通了电话。
“有货吗?”
“冰毒,70元一克。”
“我这里就24万元,你看能买多少货?这些货我要带去西宁。”邱义在电话中和三娃达成初步协议。
十袋毒品运往西宁
邱义去银行取了钱,准备好了24万元现金,并按照三娃给他的地址驾车赶到成都市新都区,把钱放在了新都区一条偏僻街道的垃圾桶旁。钱放好后,邱义给三娃打电话。对方说:“等通知。”
不一会儿,邱义接到三娃的短信,告诉他24万元大概能买3公斤多的冰毒。
3月21日中午,三娃通过微信给邱义发来了取货地点的位置,位置还是在新都区一条街道的垃圾桶旁,距离之前放钱的地方不远。
邱义按时到达取货地点,在垃圾桶旁看见了一个黄色的纸箱子,外面缠着黄色的胶带,里面是透明塑料袋包装的冰毒。邱义把冰毒放进女婿车子的后备厢,给提前约好的吕军打电话,说当天就结伴出发。当天16时左右,邱义和吕军驾驶长安牌白色越野车从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赶往西宁。
两人一夜未眠,驱车赶路。
3月22日9时许,眼看马上就要到西宁了,车子的油表灯闪烁不停,车快没油了,邱义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过了20多分钟后就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民警从邱义和吕军驾驶的白色越野车后备厢内查获疑似冰毒十袋。
经青海省公安厅技术鉴定部门鉴定,送检检材合计净重3981.7135克,十袋样品中均检测出高纯度甲基苯丙胺成分。
认定一人运输毒品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在认真梳理分析案情之后,对邱义和吕军作出了不同的犯罪事实认定。虽然邱义对其运输的毒品来源存在多次不同供述,但其对所驾驶车内藏有毒品一事明知的供述稳定一致,认定邱义涉嫌运输毒品罪。对于吕军是否参与其中,检察机关对笔录详细分析后,认定除案卷材料之中提及部分相关内容,再无相应证据印证,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不能查证补实,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吕军作存疑不起诉。
今年1月7日,西宁市检察院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西宁市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义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驾车运输甲基苯丙胺类毒品3981.7135克,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邱义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邱义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犯罪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同时,其曾因犯抢劫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运输毒品犯罪,属累犯、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虽在归案后至庭审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但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据此所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9月3日,西宁市中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被告人邱义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点评
毒品,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文中的邱义原本就是一名常年吸毒人员,他贩毒的目的只有一个——求财。对于他人生命的危害,他从未考虑。笔录中一句话,就能看出他对生命的冷漠和漠视——反正我早晚要死,还不如多赚点钱。
很多人认为毒品离我们很遥远,只要不去碰大麻、冰毒、摇头丸这类毒品就可以。殊不知,毒贩把毒品伪装成跳跳糖、彩虹烟、饮品……这些正日益危害着每一名普通人,甚至是未成年的孩子。
吸毒、贩毒的理由有千万个,有人因为好奇心,有人是为了麻痹自己,有人是因为被人设计陷害,有人为了钱财,但多数是因为无知。对毒品的无知,对毒品背后代价的无知。
毒品,是我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毒”,无论影视剧还是现实,都让世人看到了血淋淋的教训。不要让在毒品买卖中的每一分钱,成为打在缉毒警察身上的子弹。在每个人心中一定要坚信“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理念,对毒品说:不!
来源:青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