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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抢红包,判了?真判了!

2022年02月11日15:4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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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不能乱抢

不单单破坏人家的好心情

还有可能

犯罪

2020年1月31日

李某通过扫描

微信好友在“朋友圈”内分享的

某微信群二维码入群

然后在明知

群内红包系由专人接收

并用于购买抗疫捐赠物资的情况下

先后共抢7个红包

共计1200元

2020年2月1日

山东省沂水县公安局

从被告李某处扣押现金1200元

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

退还给被害人

2021年8月4日

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权占有微信群内定向红包的情况下仍然领取红包且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性财产利益。

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

不是自己的

千万别贪

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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