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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疫情爆发之时
王某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
骗取不义之财560余万元
将骗得钱款赌博一空后企图外逃出境
受害者涉及10省(市)、300余名群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已于去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而协助其外逃出境的叶某、汪某一个都跑不了!
基本案情
2020年初疫情期间,王某(已判刑)以出售口罩为名诈骗560余万元并赌博一空。为逃避处罚,便找到叶某帮忙逃往境外,并承诺给予报酬。叶某遂在QQ群内找到汪某,共同商谈帮助王某外逃出境的计划,并商定若到云南省某镇后汪某可得一万元,若成功偷渡缅甸,汪某可再得一万元。
2020年2月11日,汪某安排陆某(已判刑)在火车上与王某会合,协助王某偷渡前往缅甸。陆某在火车上和王某聊天时得知王某涉嫌诈骗口罩款,并把情况告知汪某,汪某随即转告了叶某。
法院审理认为
叶某、汪某在明知王某诈骗他人钱财的情况下,仍然帮助王某外逃出境,并从中获利,其行为属于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构成窝藏罪。
法院判决
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汪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疫的关键时刻,叶某、汪某却在一些蝇头小利的驱使之下,伙同他人帮助诈骗口罩款的犯罪分子偷渡以逃脱法律制裁,最终使自己身陷囹圄。
来源:赣州经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