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如东县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程序、部门联动,将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整合资源上做加法。选聘24名优秀律师组建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专职办理由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案件,接受统一管理,实行集中办公、集中受理、集中办案。动态调整名优律师团并向社会公示,要求名优律师团成员每年亲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建设法援数据库,对接民政部门,获取低保、特困等群体数据库,做到快速识别潜在受援需求人员。
二是在优化程序上做减法。简化服务程序,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更新公示法律援助办事指南,梳理办理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下放法律援助初审权,投入10余万元,加强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平台建设,实现部分距离县城较远镇(区)法律援助受理、审批“双同步”。
三是在部门联动上做乘法。发挥县政法综治中心各平台地域邻近的互补优势,实现援助质量的倍增效应。“援助+调解”,一站式调处。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通过补位提供针对性服务,确保和谐化解矛盾。“援助+信访”,分流式维权。建立法援律师“随访随问”工作机制,前移疏导关口,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通过适当途径表达诉求,积极协助县信访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分流工作。“援助+公证”,一窗式办理。授权公证员进行公证法律援助初审和受理,实现经济困难群众公证事项法律援助“最多跑一窗”。
四是在便民服务上做除法。推行法律援助证明材料清单制,剔除多份“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对高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为老、弱、病、残及地处偏远的乡村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实行“优先受理”“容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