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将法治督察作为推进法治盐城建设关键内容和重要抓手,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一是“高站位”谋划法治督察,在统筹上出“实招”。连续2年将法治督察工作纳入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考核事项统一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制定年度督察目标,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示范创建100项指标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开展实地督查。通过督察倒逼法治建设推动,确保中央、省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盐城落实落地。二是“高质量”组建督察队伍,在形式上出“硬招”。在全市范围内,挑选出一批政治思想过硬、法律基础深厚、业务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法治督察人员库。该人员库包含公职人员、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等,集中了全市法治建设优秀人才,为高质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人才支撑。同时建立市和县(市、区)“法治督察”微信工作群,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收集督察员意见建议。三是“高标准”落实督察整改,在落实上出“狠招”。年初向各县(市、区)发送2021年度法治建设“账单”,对2021年度法治建设督察、考核中发现的各地突出问题进行“点对点”反馈、“一对一”督办,确保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在今年第一季度将反馈的问题整改清零,同时要求各地在谋划今年工作思路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落实,避免类似的短板弱项重复出现。